神雾环保2019年亏损扩大、净资产为负 或将被暂停上市
文章导读
3月2日晚间,神雾环保披露2019年业绩快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063.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90%。
▲ 来源:中新经纬 作者:吴亦涵
3月2日晚间,神雾环保披露2019年业绩快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063.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90%。(相关阅读:神雾环保重点项目均已停工 公司业绩严重亏损)
对于业绩下滑的原因,神雾环保在业绩快报中表示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
(1)受2018年以来公司资金紧张及项目业主方融资进度未达预期的影响,公司在建重点工程项目暂未复工,项目建设进度低于预期,对本报告期收入没有贡献;
(2)公司对关联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因主债务人未能按期足额还款,部分债权人已采取法律措施,公司根据案件进展情况预提了大额预计负债;
(3)公司2019年度就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计提资产减值较多。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经是神雾环保连续第二年亏损,2018年神雾环保净亏损14.07亿元,而今年进一步扩大至15.97亿元。
此外,神雾环保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存在净资产为负的风险,若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年末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暂停上市的风险。
根据交易所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其股票应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将存在被终止上市可能。
神雾环保表示,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引入战投等相关工作,但目前尚无实质性进展。
需要提到的是,3月1日起新《证券法》正式实施,但是相比旧《证券法》,新证券法并无关于暂停上市的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神雾环保不会被暂停上市。
2月28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新《证券法》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公司申请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两所上市、两所上市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等事宜,仍按照现行《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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